为做好我校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现将毕业生离校的后勤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相关学院、部门和毕业生按照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关于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一)办理离校退宿手续的程序
1.毕业学生到所在楼值班室提出退宿要求;
2.值班员检查宿舍家具物品;
3.学生在值班台交宿舍钥匙;
4.值班员开具《毕业生宿舍设施物品审核单》;
5.学生持《毕业生宿舍设施物品审核单》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学10楼东侧106)办理《离校通知单》的签字盖章手续。
(二)办理手续注意事项
1.毕业生必须在6月29日17:00点前办理退宿手续;
2.《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中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一栏签字盖章手续在《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交所在学院之前办理,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签字盖章半日内,毕业生必须离开公寓;
3.办理退宿时间安排:6月27、28、29日8:00~17:00;
4.对于提前办理的同学,可随时办理。
(三)家具物品管理
离校前,值班员对毕业生宿舍内家具(包括玻璃、门)、电话、插线板(仅限学10楼)和窗帘等物品进行清点,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宿舍内相关责任人务必在6月28日前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学10楼东侧106)办理赔偿手续,否则由宿舍最后退宿的毕业生承担赔偿责任。
(四)行李托运安排
行李托运委托北京市学院路邮局、中铁快运、近邻宝三家单位办理,本着公平竞争质优价廉的原则学生可自由选择,价格表及托运程序详见海报和宣传单。
时间:6月27日14:00~17:00
6月28日9:00~17:00
地点:学10楼东侧
(五)临时住宿安排
1.行李保管
对 象:推免或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校本科毕业生
程 序: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办理行李保管手续,打包后行李不得超过二件(贵重物品不要存放,丢失不负责任),在包裹上登记本人姓名、所在学院名称及手机号码,行李保管期到硕士研究生开学。
办理地点:西三楼106
办理时间:6月28日9:00~11:30
2.临时住宿办理
对 象:推免或考取本校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校本科毕业生
要求及程序:今年由于床位十分紧张,严格控制住宿人数,确实参与导师项目的同学给予安排临时住宿,其他同学一律不予安排,请住宿学生本人携带加盖学院公章和导师签字确认的申请(包括课题名称、实验时间)、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及一寸照片2张办理住宿手续,不能他人代办。住宿时间及地点,要求服从统一安排。
收费标准:500元/月·人
办理时间:6月30日14:30~17:00
办理地点:学10楼东侧106
3.村官、北京基层、西部支教、西部志愿者住宿安排
对暂不能按时离校的村官、北京基层、西部支教、西部志愿者将集中安排(住宿期限为一个月)。
办理地点:学10楼东侧106
时 间:6月30日9:30~11:00
(六)对延期的统招及自筹博士生的安排
延期统招及自筹博士生不再居住原宿舍,延期同学请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延期申请于6月27日前到学10楼东侧106办理延期住宿手续。同时为保证后续入住公寓学生的财产安全,自7月1日起,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2015届毕业生宿舍门锁进行更换,请相关人员做好准备。
二、2015年毕业生离校校卫生服务站手续办理通知
办理时间:6月27日—29日8:00——11:00 14:00----17:00
办理地点:校社区卫生服务站一楼大厅(3号办公楼西门)
办理要求:
1、毕业生务必现场交回公费医疗证,方予办理。
2、医疗证丢失的同学,需要学院开据《医疗证丢失证明》,登记签字备案办理。
3、非统招的毕业生(在职,委培,定向生)需带学生证,予以办理。
4、毕业生未报销的医疗费可持医疗证复印件在暑假前(每周四)报销,暑假后一律作废。
5、在本校继续升学的同学也必须交回医疗证,新证办理另行通知时间。
6、毕业生需要体检的可在暑假前每周一、周四早上9:00之前到205室办理。
三、后勤其他单位工作安排
6月27—29日毕业生离校期间,为方便学生洗浴,浴室开放时间延长一小时,开放时间为每天15:30—21:30(21:10后禁止入内)。
四、其他说明
(一)毕业生离校期间,学生公寓人流量大,人员复杂,请全体住宿学生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派遣证、各种证件、证书、现金、贵重物品,随手关门。
(二)毕业生离校期间执行正常的作息制度,毕业生要自觉遵守公寓管理规定,服从管理,爱护公物,不酗酒,不乱扔垃圾废物,不从楼上向外扔物品,不使用违章电器,不焚烧信件、废纸等物品,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毕业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遇到问题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激化矛盾,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共同营造良好和谐愉快的离校氛围,做到文明离校。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
抄报:校领导
抄送:各学院、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