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后勤及资产管理处2010年节假日加班、值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精简、高效、必须的原则统筹安排节假日工作,确保服务保障正常运行。员工假期工作安排应在人力资源科备案。
2.有生产服务保障任务的单位管理层实行到岗值班制度,原则上每天不超过1人。春节假期安排人员名单请在2月12日前报人力资源科。
3.后勤机关除办公室、运行管理科之外原则上不安排值班。
4.正常上班的员工除协议约定外法定节假日每日发三倍基本工资,其他时间每日发两倍基本工资,到岗值班人员每日发100元补助。
5.各单位到岗值班人员要对一线日常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并进行绩效考核。到岗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详细记录,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处长汇报。
6.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注意防火防盗。
7.正常上班员工按作息时间要求上岗,到岗值班人员工作时间暂定为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8.运行管理科应搞好假期服务质量监督,发现违规情况需做出相应处理。
9.出现重大突发事件,各单位酌情安排加班或值班。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二月十日
报:主管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