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广大师生及社区居民:
为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维护校园整洁美观,制止破坏校园环境的不文明行为,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现将加强校园环境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健全工作体系
维护校园环境整洁美观是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客观需要,是构建和谐校园、创造美好生活的现实要求,是全校师生、社区居民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环境育人的重要性,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崇尚“五讲四美三热爱”等精神文明建设列入日常工作,教育引导师生员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校容校貌。广大师生与社区居民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监督与自我监督,自觉参与到校园环境建设工作中来。校园环境管理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紧密配合,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确保校园环境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校容管理
加强责任区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卫生包干责任制度,门前环境“三包”制度,检查奖惩制度,确保环境卫生责任到人。不在教学办公楼门厅及楼道随意堆放物品,临时张贴及悬挂物品要完好无损。保持教学办公楼主要出入口的整洁美观,确保楼道畅通。切实管好所使用的标语牌、画廊、布告栏,保持其整洁、美观、大方,定期维护整理,定期更新。
维护公共区整洁。各单位应加强横幅等悬挂张贴宣传物品管理,悬挂张贴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天,期间应确保横幅平整完好悬挂,跨路横幅悬挂净高原则上不得低于4米。自觉保持校园公共空间整洁有序,不私拉乱接,不随意摆放、设置各类设施,不随意侵占绿地,临时占用校园绿地、场地,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
社区居民不得在校园内饲养家禽家畜,不违章搭建、设摊,不在教学办公区遛放宠物。校外单位在校内施工,应做好施工环境保护,设置施工围挡,建立遗洒物清理及防范措施,施工组织部门负有监督责任。单位及居民装修垃圾应在指定地点堆放,堆放时间不得超过3天。
三、强化卫生管理
明确校园卫生责任。校内道路、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场所和各种卫生设施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后勤处统一负责。经批准临时使用的道路或场地,由占用单位负责保洁。其他环境卫生按门前三包规定由各单位负责清扫保洁,或单位支付清扫费统一组织代办。各单位要自觉保持教学、科研、实验及办公用房室内环境整洁,及时清理杂物。
加强垃圾及废弃物管理。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将垃圾及废弃物倒入指定场所,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管理。教学、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实验室等产生的有毒有害垃圾、污物、废水、废渣等应作消毒无害处理,通过专用设备清运排放,严禁擅自倒入生活垃圾箱、化粪池和下水道内。
加强卫生设施管理。广大师生与社会居民要自觉维护卫生设施,按照学校统一规划设置的各类公共卫生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擅自拆改、私自占用,不得改变用途。
四、完善监督奖惩机制
后勤处指定物业中心为校园环境管理的具体负责部门,组织专职或兼职执勤人员加强校园环境日常巡查,按规定处理有关违纪行为。执勤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全校师生员工、社区居民应尊重执勤人员,自觉服从监督管理。
对于违反环境管理要求,违规堆放物品、遗洒和倾倒垃圾、悬挂张贴横幅和海报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相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后勤处物业中心负责清理,并酌情收取清理费。未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随意破坏绿地,以及擅自破坏、拆改、占用公共卫生设施或改变其用途的,应在规定期内限予以恢复,或支付相应的恢复费用。单位及居民违规堆放装修垃圾,后勤处物业中心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200元收取清运费。
特此通知。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