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首页 图片新闻 政策法规 服务指南 幸福家庭 优生优育 活力青春 下载中心
 
711人口日培训
711人口日宣传
计生活动
人口与计划工作会议
北京地区高校计生协联合会工作会议
学院路青春健康同伴社启动仪式
青春健康同伴全国联合巡演
“矿大青春同伴社”百望山之旅
青春健康进校园
北京市医师培训
·中国后勤网
·中国院校后勤信息网
·北京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服务网
·高校公寓网
·安徽高校后勤网
·浙江教育后勤信息网
·湖北高校后勤网
·中国政法大学
 
  后勤首页 >> 人口计生 >> 服务指南 >> 正文  

如何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发 布 者:  社区卫生服务站 添 加 时 间:  2011-09-05

一、办理范围及对象:本地区新生儿在出生一个月内

二、程序和材料

女方为我地区常住户籍的: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到街道计生办填写新生儿入户申请表,即可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女方为本市户籍的,男方为我地区飞农业户籍(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孩子)办理本市子女随父的,经女方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地址变更手续,持变更后的《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到男方街道计生办填写新生儿入户申请表办理入户。

女方为外省市户籍的,男方为我地区非农业户籍(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孩子)办理本市子女随父的,持女方户籍地《生育服务证》,对来自不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外省市人员需出具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婚育情况证明、男方单位计生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婚育证明、出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再婚者需带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到男方街道计生办填写新生儿入户申请表到派出所办理。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 邮编:100083
版权所有: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后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