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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后勤处员工年度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 布 者:  人力资源科 添 加 时 间:  2016-12-09 点 击 数:
各中心、科、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关于2016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中矿大京人字[2016]20号)的要求,结合后勤工作实际,现将后勤处2016年度员工考核及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核的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人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2.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在对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以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为主。
 
    3.民主公开的原则。考核的范围、时间、内容、方法、程序等事项要公布于众,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二、 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
 
    1.2016年度在编在岗人员(2016年9月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均应参加考核。
 
    2.2016年度在岗非事业编制员工(含2016年入职的员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如下:
 
    德:是指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团队精神上的表现。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学校和后勤处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作风正派、勤政廉洁,团结同志、联系群众,具有团队精神,顾全大局,不搞小团体。无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不造谣生事。
 
    能:是指业务素质与专业技能上,具有独立分析处理业务的能力。具备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并能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在工作质量上,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操作,没有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安全意识强,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积极参加学习、培训,自觉提高自身素质等。
 
    勤:是指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努力完成任务,服从工作安排等。工作中积极创新,拥有较高的工作热情与投入。遵守岗位纪律和规范,工作中无迟到、早退、旷工、空岗等现象。月考勤记录为全勤,且服从安排加班等。
绩:是指工作业绩。包括完成的工作量、质量和难易程度。在工作效率上,工作过程中不推脱、不拖沓,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顺利完成工作,工作效率高。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虚心接受师生监督,积极接受师生建议。注意个人言行举止,行为规范,切实维护后勤形象与公共利益。
 
    三、 考核等次和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一)优秀:在思想品德、业绩、工作作风方面表现突出,并在所处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
 
    (二)合格:在思想品德、业绩、工作作风方面表现较好,能够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基本合格:在思想品德、业绩、工作作风方面表现一般,能够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完成质量或效果一般。
 
    (四)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极坏的影响,经教育不改者;
 
    2.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者;
 
    3.寻衅滋事,吵架斗殴,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工作或社会秩序者;
 
    4.受党(团)内或行政处分期限未满者;
 
    5.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或未完成规定工作任务者;
 
    6.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未办理请假手续,擅离岗位者;
 
    7.出国逾期不归者;
 
    8.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者。
 
    四、 考核奖励及要求
 
    (一)奖励
 
    1.优秀个人
 
    校级优秀管理者(科级)2人,奖金2000元∕人;
 
    校级优秀员工18人,奖金1500元∕人;
 
    处级优秀管理者(科级)1人,奖金1000元∕人;
 
    处级优秀员工44人,奖金800元∕人。
 
    2.获得北京市、区级先进集体和个人一并表彰,其中市级奖金3000元,区级奖金2000元,获得校内先进不重复奖励。
 
    (二)评选要求
 
    1.校级优秀个人:在德、能、勤、绩方面表现突出,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优秀成绩,群众基础良好,对做好学校后勤工作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
 
    2.处级优秀个人:在德、能、勤、绩方面表现突出,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对本单位、本部门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是本单位骨干力量。
 
    五、考核安排
 
    1.时间安排
 
    (1)12月9-20日各考核单位进行考核及评优。参加考核人员填写考核登记表,各考核单位进行考核布置,自行确定时间进行个人述职、民主测评。
 
    (2)12月21-28日各考核单位将考核结果及被考核人的考核表报人力资源科,人力资源科收集整理汇总相关材料,上报学校。
 
    2.考核办法
 
    (1)本次考核成立由处领导、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科和办公室组成考核工作小组。
 
    (2)科级干部考核评优工作由后勤处统一组织,召开科级干部述职大会,根据述职大会民主测评的有关情况开展考核工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其他员工的考核按照考核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具体考核单位评优名额见附表1。
 
    (3)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各负责人填写考核等级、考核意见;考核对象填写个人意见并签字。
 
    六、考核结果使用
 
    1.考核工作结束后,将事业编制员工《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报人事处存入本人档案。非事业编制员工考核表由人力资源科归档,作为日后续聘、职位晋升、工资增长的参考依据。
 
    2.事业编制员工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执行学校的规定。
 
    3.非事业编制员工考核为优秀或合格者,在下一次聘任中优先续聘;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者,转为试用期,一个月后未能改进的予以辞退;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七、其他要求
 
    1.各中心、单位必须深刻认识年终考核评优的意义,在内部传达学习,提高本部门员工参与考核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各中心、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考核纪律,真正将员工思想品德、工作业绩与工作作风考核结合起来,将群众测评与领导测评结合起来,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3.被考核人认真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后勤首页“公告信息”中下载),《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中“考核意见”由各单位负责人填写,被考核人在“被考核人意见”签名后交人力资源科,“考核等次”由后勤处统一填报。
 
    4.按照有关规定《考核登记表》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
 
    特此通知。
 
 
 
 
 
 
                                     后勤处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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